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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批准昌平“县”改“区”

1999-11-05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11月4日讯 记者 李海霞 今天从有关部门获悉:为促进城市化水平,加大城市管理力度,根据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,近日经国务院及北京市政府批准,北京市昌平“县”改“区”。

据有关同志介绍,当一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,就要有相应的行政建制来适应它的发展,昌平县的城市化人口及城市功能越来越强,改区条件已具备。改为区后,昌平今后将以高教、科研、旅游为主,工作重心将由农村职能逐步转向城市管理。

据悉,到目前止,北京市已经有三个“县”改为“区”。1997年通县改为通州区,1998年顺义县改为顺义区,1999年昌平县改为昌平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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